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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置功能性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旨在協助董事會履行其監督職責及負責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及其他相關法令所賦予之任務,執行有關會計、稽核、財務報導流程及財務控制上的品質和誠信度。本公司自105年起成立審計委員會,並由全體三位獨立董事組成,至少每季召開 1 次委員會。

職權及審議事項主要包括:

1.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2.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3.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4.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5.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6.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7.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8.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9.簽證會計師資歷、獨立性評量。
10.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11.由董事長、經理人及會計主管簽名或蓋章之第一季、第二季、第三季財務報告及年度財務報告。
12.審計委員會績效評量自評問卷
13.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審閱財務報告

董事會造具本公司112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派議案等,其中財務報表業經委託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完竣,並出具查核報告。上述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派議案經審計委員會查核,認為尚無不合。

 評估內部控制系統之有效性

審計委員會評估公司內部控制系統的政策和程序(包括財務、營運、風險管理、資訊安全、外包、法令遵循等控制措施)的有效性,並審查了公司稽核部門和簽證會計師,以及管理層的定期報告包括風險管理與法令遵循。參考 2013 年 The Committee of Sponsoring Organizations of the Treadway Commission (COSO)發布之內部控制制度-內部控制的整合性架構 (Internal Control —Integrated Framework),審計委員會認為公司的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系統是有效的,公司已採用必要的控制機制來監督並糾正違規行為。

 委任簽證會計師

審計委員會被賦予監督簽證會計師事務所獨立性之職責,以確保財務報表的公正性。

本公司於112年7月18日審計委員會及同日董事會審議並通過委任簽證會計師委任案,經評估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林素雯會計師及楊智惠會計師均符合獨立性評估標準,足堪擔任本公司財務及稅務簽證會計師。

運作現況請參閱:公司治理運作

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職能,係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就本公司董事、獨立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政策及制度予以評估,每年至少開會2次,並得視需要隨時召開會議,向董事會提出建議,以供其決策之參考。

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職權
  1. 定期檢討本公司薪酬委員會組織規程並提出修正建議。
  2. 訂定並定期檢討本公司董事、獨立董事及經理人年度及長期之績效目標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3. 定期評估本公司董事、獨立董事及經理人之績效目標達成情形,並評估、訂定其個別薪資報酬之內容及數額。
薪資報酬委員會履行職權時,依下列原則為之:
  1. 確保公司之薪資報酬安排符合相關法令並足以吸引優秀人才。
  2. 董事、獨立董事及經理人之績效評估及薪資報酬,應參考同業通常水準支給情形,並考量個人所投入之時間、所擔負之職責、達成個人目標情形、擔任其他職位表現、公司近年給予同等職位者之薪資報酬,暨由公司短期及長期業務目標之達成、公司財務狀況等評估個人表現與公司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連合理性。
  3. 不應引導董事及經理人為追求薪資報酬而從事逾越公司風險胃納之行為。
  4. 針對董事及經理人短期績效發放紅利之比例及部分變動薪資報酬支付時間,應考量行業特性及公司業務性質予以決定。
  5. 本委員會成員對於其個人薪資報酬之決定,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

前二項所稱之薪資報酬,包括現金報酬、認股權、分紅入股、退休福利或離職給付、各項津  貼及其他具有實質獎勵之措施;其範疇應與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中有關董事、獨立董事及經理人酬金一致。

本公司子公司之董事及經理人薪資報酬事項如依子公司分層負責決行事項須經本公司董事會核定者,應先經本委員會提出建議後,再提交董事會討論。

運作現況請參閱:公司治理運作

2022 年 2 月 25 日泰山正式公告調整 ESG 永續發展委員會組織(由原 CSR 委員會改組),在委員會下設置 ESG 責任辦公室,並以公司治理、健康安心、環境永續、企業承諾四大組執行專案合作,所有決策行動向董事會報告並負管理責任。

董事長為 ESG 永續發展委員會之主任委員,委員由總經理及轄下一級主管與發言人共同擔任,督導管理永續經營及社會責任的目標、成果、承諾及規劃,實踐與利害關係人之長期承諾,同時向大眾揭露資訊並進行內部查核工作。

ESG 責任辦公室負責統籌及執行相關 ESG 策略目標計畫與行動,定期召開會議協助委員會確保各項承諾如期完成,掌握各群處相關利害關係人溝通資訊,定期揭露工作成果,每季至少一次向董事會報告碳盤查或ESG工作推動狀況。

公司治理、健康安心、環境永續、企業承諾四大組工作均透過責任辦公室定期召開管理會議報告各部門工作概況,並定期呈報 ESG 永續發展委員會指導,所有執行方案均由委員會成員同意後執行。

ESG永續發展委員會組織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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