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ISUN Cheers 「週週抽鑽戒 閃耀52週」

|活動說明|

於活動期間內,至Cheers氣泡水官方Line@(搜尋@cheers.tw)登錄TAISUN Cheers全系列商品任一瓶(含TAISUN Cheers氣泡水、TAISUN Cheers Bee蜂蜜氣泡水、TAISUN Cheers Body氣泡補給飲料、TAISUN Cheers草莓氣泡水)之發票號碼,即可參加週週抽活動。

每人每週登錄發票張數不限,惟同一張發票僅可登錄一次。抽獎資格以實際發票登錄的時間為準,當週未得獎發票將不計入下週抽獎資格。

詳情請上活動官網:http://taisun-cheers.com/site/index.html

或立刻加入Cheers官方Line@帳號登錄發票 (搜尋 @cheers.tw/https://line.me/R/ti/p/%40lhg4850b)

|活動獎項|

國際品牌鑽戒乙只(0.3克拉),每週一名,共抽出52名。

|活動期間|

2019年3月1日 00:00至 2020年3月4日 23:59 止,共52週。

每週期發票登錄期間,請參照本活動辦法『活動時程』說明。(以主辦單位系統時間為主)

(※活動網站將固定於每週一凌晨01:00~05:00進行例行性維護作業,維護期間將暫停登錄,敬請見諒!)

|發票有效期間|

2019年3月1日至 2020年3月4日 23:59止。(以主辦單位系統時間為主)

發票請妥善保管發票正本及購物明細;電子發票或載具須附列印明細,以利查證兌獎。

|得獎公告時間|

每週四15:00前由系統隨機抽出幸運得獎者,並於當天21:00公佈於Cheers氣泡水官方Line@ (搜尋@cheers.tw)及FB粉絲專頁,惟逢國定假日則提前一天開獎。

得獎名單公布後將以E-mail及簡訊通知得獎者,參加活動者務必正確填寫個人資訊,並密切注意得獎名單,若無收到得獎通知,請自行與主辦單位聯繫,以免錯過得獎權利。

|注意事項|

  1. 活動主辦單位為泰山企業(股)公司,委託岱瑪金誠國際事業(股)公司為活動協辦機構。主辦單位及活動協辦機構之員工均不得參加本活動,以示公允。
  2. 活動以發票為得獎憑據,請務必保留所登錄之發票正本,以供得獎後兌獎使用。得獎發票為電子發票者,須向店家取得購買明細,或至電子發票列印平台列印發票號碼及購買明細以茲證明。
  3. 活動之有效發票指「發票開立日期及發票登錄日期皆為活動期間2019/3/1至2020/3/4」,且發票需清楚載明購買品項為TAISUN Cheers全系列。若發票無記載文字品項,則須附上購買明細以茲證明。如發票明細不符或無法證明購買品項為活動品項,則視為得獎資料不符。
  4. 若得獎者屬下列情況者,將取消得獎資格,恕不辦理兌換:
  • 發票之購買時間非發票有效期間。
  • 發票之購買品項非活動指定或無法清楚辨識。
  • 發票有買受人統編者。
  • 發票已捐贈、已作廢或已退貨。
  1. 得獎者需下載、詳閱並填妥得獎通知函及個資告知事項上之資料,並在得獎公告後14天內(郵戳為憑,逾期無效)將「發票/消費明細/得獎通知函/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個資告知事項」(下稱得獎者資訊)以掛號方式寄回「Cheers活動小組」(詳細寄件資訊將載於得獎通知函),若主辦單位未在該期限內收到得獎者資訊,則視同得獎者主動放棄得獎資格。
  2. 得獎者若為未成年人,需檢附未成年得獎者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若未成年人無國民身分證者,須提供得獎者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正本(須為3個月內核發之版本)。
  3. 若得獎者因兌獎核對時發生領獎憑證不符合活動規定(包括但不限於本活動辦法暨泰山(股)公司所隨時公佈,或修正之規定)、逾期寄回、發票遺失則視同放棄得獎權益;如因寄送過程中發生信件遺失、信封破損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原因,導致兌獎憑證遺失或無法辨識,或得獎者資料填寫不完整或不清楚,導致無法聯繫得獎通知,視同放棄得獎資格,主辦單位本公司將不另行通知,也不予保留或遞補。
  4.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機會中獎之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0元者,應自行負擔機會中獎所得稅,依法應預先繳納10%稅金。因此,得獎者應將兌獎資料連同預繳稅金一併繳回,方得進行兌獎,拒繳交兌獎資料或稅金者,視同自願放棄得獎權利。
  5. 經Cheers活動小組核對得獎身分後,將於7天內寄出領獎邀請函,得獎者須攜帶相關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及領獎邀請函至指定地點親自領取獎項。
  6. 若得獎者不能親領或未成年,需再另外下載並填寫委託代領同意書,並將「得獎者資訊/委託代領同意書/委託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掛號方式寄回「Cheers活動小組」。委託人須攜帶相關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委託代領同意書影本及領獎邀請函至指定地點代替領取獎項。
  7. 若消費者得獎者預約好領取獎項時間後,可允許修改時間一次,且需提前一週申請,若無故未於約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則取消其得獎資格。
  8. 獎項不得兌換現金,亦不得要求將贈品讓與他人,獎項以實物為準,圖片僅供參考。如原定獎項因不可抗拒之因素無法提供,將由主辦單位本公司另以同等值之贈品取代之。
  9. 參加本活動者僅限設籍於台灣、澎湖、金門、馬祖地區,設籍其他地區者視為無效登錄資料。
  10. 活動參加者需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並未冒用或盜用他人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資訊,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得獎資格,並就其損害主辦單位或任何第三人權益,保留一切民、刑事訴追之責。
  11. 參加者若以惡意之電腦程式或其他明顯違反活動公平性之方式(利用電腦、網路之漏洞或不正當之行為),意圖混淆或影響活動結果者,一經主辦單位察覺得立即取消參加者之參與得獎資格,並得歸還獎項。參加者對於因違反相關規定所產生之一切法律責任,需自行負擔。
  12. 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本公司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除上述注意事項,本活動若有未盡事宜,本公司擁有隨時修改、變更、暫停及解釋活動內容之權利,修改訊息將於活動網站上公佈,不另行通知。
  13. 參加者參與本活動時,視為同意接受本活動所有內容及細則之規範;倘有違反本活動相關注意規範,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14. 主辦單位僅使用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此次活動用途,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參加者權益。得獎者同意得獎相關個人資訊由主辦單位於活動範圍內進行蒐集、電腦處理及利用,但不做其他用途,得獎者並授權主辦單位公開公佈姓名。
  15. 詳情請見本活動網站或寄送電子郵件於活動小組:cheers@dia-mond.com.tw,亦可電洽活動小組專線02-27072882(服務時間週一~週五10:00~18:00,週六日及國定例假日恕不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