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稿:泰山維護公司治理、確保股東權益立場不變。

聲明稿:泰山維護公司治理、確保股東權益立場不變。

關於股東提案解任詹晋嘉董事一事,本公司說明如下:
一、副董事長詹晋嘉違反公司制度、浮報帳務,證據明確。
 
二、4/28詹晋嘉副董之聲明內容,對本公司及經營團隊的汙衊與不實指控,本公司保留法律追訴權。
 
三、本公司維護公司治理,確保股東權益立場不變。
 
以上立場,謹向社會大眾表明,做為一個負責任的企業,董事長率全體同仁遵行公司治理,為股東謀求最大利益,追求企業的永續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