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夢幻油品
抽夢幻廚房家電




活動獎項

飛利浦夢幻廚房家電
大獎
飛利浦雙重脈衝萬用鍋
共 1 份

二獎
飛利浦健康氣炸鍋
共 1 份

三獎
飛利浦超活氧調理機
共 2 份

四獎
泰山噴霧式玄米油乙箱
共 5 份

活動辦法

活動期間:西元(下同)2024/01/05 00:00 起至 2024/02/24 23:59 止 

※ 開立日期須為活動期間內之發票才可參加抽獎 (活動網站登錄截止日為 2024/02/24 23:59,活動網站:https://www.taisun.com.tw/lottery-event/cookingoilcny2024/

主辦單位: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

活動說明:

凡活動期間內,至各通路(含線上電商)購買泰山油品滿額新台幣(下同)299元,登錄截止日前於活動網站登錄發票號碼,即有機會抽中「飛利浦夢幻廚房家電」等好禮!

※ 請務必妥善保存所登錄發票正本購物明細;電子發票務必於結帳時請店家印出證明聯及購物明細,以確保相關兌獎權益。

參加抽獎活動者,限設籍於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地區之中華民國國民(自然人),參加登錄之發票不得打入買方統一編號、不得為手開式發票,亦不得有捐贈、作廢或退貨等情事。

活動獎項:

  • 大獎:「飛利浦雙重脈衝萬用鍋」,共1名 (市價21,900元)
  • 二獎:「飛利浦健康氣炸鍋」,共1名 (市價12,900元)
  • 三獎:「飛利浦超活氧調理機」,共2名 (市價4,288元)
  • 四獎:「泰山噴霧式玄米油乙箱」,共5名 (市價1,914元)

得獎公佈日期

2024/03/01 17:00於活動網站公佈得獎名單。

兌獎說明:

  1. 本公司確認中獎者資格、應繳文件無誤後,中獎者將收到中獎E-mail或電話通知,未中獎者恕不另行通知。
  2. 中獎者請自行至活動網站中獎名單公布區下載領獎信函,並填妥中獎者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獎項寄送地址(限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地區)、連絡電話、兌獎人簽名處(註1)等,並貼妥發票正本、購買明細與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2),於兌獎截止日 2024/03/08 前(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兌獎資格),以掛號寄至104台北市中山區長安東路二段99號10樓《泰山家用油活動小組收》。

註1:中獎者若無完全行為能力(例如未滿18歲且未婚),全體法定代理人須協同辦理領獎相關手續(詳見以下注意事項第9點)。
註2:中獎者無國民身分證者,須提供戶口名簿、戶籍謄本等本公司採認之身分證明文件。

  1. 得獎人寄回之領獎信函、文件經本公司審核無誤,獎項將統一於 2024/03/15 前寄出。
    • 中獎發票正本為領獎憑證,一旦寄交本公司兌領獎項並簽署得獎領據後,即不得要求退還,中獎者不得異議。中獎者並讓與該發票所有權(含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權利)給本公司。
    • 本活動服務專線 : 0800-079-080 (服務時間 : 週一至週五 09:00~18:00,不含國定假日等非上班日)。
  2. 依所得稅法規定,中獎獎項價值累計超過NT$1,000者,年度報稅時將計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累計超過NT$20,000者,中獎者須先繳交10%中獎稅額方可進行兌獎。若中獎者未能如期依法繳納應繳稅額,即視為放棄得獎資格。
  3. 活動之有效發票指「清楚載明購買品項為泰山油品,且發票開立日期於活動期間內」。若發票無記載文字品項,則須附上購買明細以資證明。如發票明細不符或無法證明購買品項為泰山油品,無中獎資格。

注意事項:

  1. 本活動由本公司執行審核、聯繫、獎項寄送及稅務申報事宜。
  2. 本活動辦法所述時間均國家標準時間(臺北時間、臺灣時間),並以本公司之電腦系統為準。
  3. 同一張發票僅可登錄一次(若有重複登入者,以首次登入所填載之資料為準),僅具一次抽獎資格,若重複中獎,則以獎項價值高者為主。中獎發票驗證後,若未顯示單筆購買泰山家用油品者視同無效。
  4. 本活動中獎者須憑中獎發票正本領獎,如中獎發票為雲端發票,請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網址:https://pse.is/LKVCJ)列印中獎發票明細以供兌獎審核。電子發票請於購買結帳時務必索取證明聯正本及購買明細,若明細遺失請至以上服務平台查詢後列印後,與正本發票附於領獎信函中一併寄回本公司審核。
  5. 本活動之中獎者由線上系統隨機抽出,中獎者並同意本公司公布其姓名(得獎名單)。抽獎方式、流程、時間等,均由本公司決定並得視情況調整。
  6. 中獎者須妥善保管發票正本,以利查證兌獎,如未能出示有效發票(如發票遺失、未含產品明細、有任何損毀、複印、塗改或偽造等),視為無中獎資格。
  7. 若得獎者屬下列情況者,無得獎資格,恕不辦理兌換:
  • 發票開立或領獎信函寄送時間(以郵戳為憑)不符本活動辦法。
  • 發票之購買品項非泰山油品或無法清楚辨識。
  • 發票有買受人統編。
  • 發票已捐贈、作廢或退貨。
  1. 若有不符本活動辦法之任何規定,或不願填寫或提供領獎相關資料,或填寫資料有誤、檢附資料不完整或未於指定期限內回復,或有其他可歸責兌獎人事由,致無法核對兌獎人資料之情事等,一律喪失中獎資格。
  2. 中獎者倘無完全行為能力,除於中獎通知函備註、載明其無完全行為能力之原因外,並應請其全體法定代理人填載由本公司提供之同意書,連同全體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其全戶戶口名簿影本、暨證明法定代理人資格之政府證明文件,隨同領獎信函一併掛號寄至本公司。
  3. 獎項以實物為準,圖片僅供參考,且不得兌換現金或要求將贈品讓與他人。如原定獎項因不可抗力因素無法提供,將由本公司另以等值獎品替換。
  4. 本公司不郵寄獎項至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地區外之地址,且寄送過程發生毀損、遲遞、錯遞或遺失,若非本公司疏失造成者,本公司恕不負責。
  5. 活動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資訊、提出資料均真實且正確,並未冒用或盜用他人資料,否則喪失得獎資格。
  6. 本公司有權隨時修改、暫停、取消、終止本活動,與解釋本活動辦法之權利,相關訊息將於活動網站上公佈,不另通知。
  7. 參與本活動者,同意接受本活動所有內容及規範(含以下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同意書),倘有違反即喪失得獎資格,本公司並視情節法律追訴。
  8. 本公司僅使用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此次活動用途,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參加者權益。
  9. 詳情請見本活動網站或電洽本活動服務專線。
  10. 本公司與協辦機構之員工均不得參加本活動,如為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

 

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同意書

個人資料蒐集機關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為保護您(以下稱立同意書人)的個人資料,茲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規定,告知有關本公司對於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等相關事項如下,請立同意書人詳閱:

  1. 蒐集之目的:依本項業務往來之目的及業務需要等特定目的。包含活動參與、抽獎、獎項郵寄、報稅等特定目的。
  2. 個人資料的類別:姓名、出生日期、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連絡方式(包括但不限於電話號碼、E-MAIL 或居住地址)、照片、性別、婚姻或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識別立同意書人個人之資料。
  3. 利用立同意書人個人資料之期間、地區、對象:
    • 期間: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存續期間、依相關法令規定或契約約定之保存年限、或本公司因執行業務所必須保存之期間,以孰晚屆至者為準。
    • 地區:中華民國主權所及之領域(包括但不限於臺、澎、金、馬等)。
    • 對象:本公司及其人員、本公司之關係企業及其人員、受本公司委託處理任何抽獎活動事務之「自然人、團體、公司、或法人」(下簡稱機構)及其人員、受本公司委託處理與第1點蒐集目的有關事務之機構及其人員、本公司因抽獎活動所須交涉、申請、申報、及扣繳稅款之任何政府機關及其人員、本公司之業務委外機構及其人員、本公司之共同行銷或交互運用資料之機構及其人員、本公司為任何合作推廣之機構及其人員、其他與本公司有業務往來之機構及其人員、依法對本公司及其關係企業有任何調查權之任何政府機關及其人員、法院及檢察署及其人員。
  4. 立同意書人所提供的個人資料使用於確認立同意書人的身份、與立同意書人連絡、提供給本公司、關係企業或合作夥伴之相關服務及資訊,以及其他隱私權保護政策規範之使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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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同意書人瞭解此一同意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規之要求,具有書面同意本公司蒐集、處理及利用立同意書人的個人資料之效果。